回應林鄭特首第一份施政報告

2017 年 10 月 13 日

回應林鄭特首第一份施政報告

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的工作,包括組織協助就業市場最弱勢最無保障的零散工和外判清潔工、組織低收入家庭照顧者、發展合作社經濟、及發展環保社區婦女網絡。
對於林鄭特首作為第一位女特首的第一份施政報告,是比預期更失望。

1.施予小小福利,並無正面處理社會貧富差距的嚴重性
林鄭在報告指出︰「香港勞工市場全民就業,失業率跌至3.1%,是近20 年的低位。住戶收入有實質增長4.5%」。
樂施會的貧窮研究指出,以家庭住戶收入分十等分組別,並比較每組別月入佔總住戶收入比 率,2016 年最低的組別,住戶收入佔總數 0.7%;而最高組別住戶收入卻佔41%,相差接近 60 倍,相比 2006 年的近 52 倍差距,貧富懸殊問題實有惡化的趨勢。
施政報告以改良版「低收入在職家庭津貼」、「鼓勵就業交通津貼」等方式去紓緩在職貧窮加劇的問題,實質紓緩增幅很少。正如施政報告以月入19,000元的4人家庭為例,「在職家庭津貼」由每月2,600元增加至3,200元,即整個家庭平均每日增加20元,每人每日增加5元。杯水車薪的津貼,雖然有紓緩之效,但並沒有正面面對造成貧富差距的社會制度問題。
本會認為市民生活經濟壓力不斷增加,就業條件差、低工資,成為在職貧窮,尤其對於基層家庭的婦女,更要承擔家庭。所以,政府應正視勞動市場的結構和財富分配不公的問題,並作出改善。這是長遠根本解決貧富差距問題。
本會認為根本的問題,包括工資制度、就業法例保障制度、女性主要從事的工種價值被貶低、對婦女家庭照顧責任的支援等方面,政府應作出制度改善。

2.外判制價低者得以至勞動辛勞無尊嚴
現時領取最低工資水平的工人,主要是清潔和保安,也大部份是在政府外判合約之下。政府的外判審批指標,分別包括「價錢」與「質素」,但比率是7:3,結果都是價低者得。為節省成本,工人只能領取最低工資。
本會與清潔工人職工會在2017年的調查所得,外判制不單只能給予工人最低工資水平,更惡劣的情況是工作工具不足、人手不斷縮減、增加工作量。對年老或少數族裔清潔工友來說,低工資之下會多找一份工作,但工作條件郤變得無尊嚴及越趨苛刻,只因價低者得的外判制度。
香港作為國際城市,繁榮建立於工人的辛勤工作之上,但他們未能分享社會成果。很多與香港發展程度相若的地區,其政府都有負起責任保障外判工人,美國就有140個城市已實施生活工資;亦有些指明在政府外判或公營服務中給予生活工資。
香港的最低工資是以個人來計算,並不考慮供養人數;生活工資則是以人的生活需要為基本,普遍也是以一個家庭的需要為出發點。
本會認為政府應研究及訂立「生活工資」的釐訂機制,並由外判制開始推行。在研究及設立之前,對現時外判合約中的工資水平,應設立工資下限,下限標準則按統計處每期最新發表的「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」,向外判合約下工人支付不低於相關行業/職業的平均工資。

3.落後勞工法例不能保障零散就業的婦女
政府曾經為了勞動市場欠缺工人,而呼籲僱主將工人零散化,俗稱「師奶更」,表面上方便了婦女工作,但實質效果是幫僱主以婦女為二等勞工及在職貧窮人口。因為政府鼓勵婦女投入零散化聘用的市場,卻沒有相應地修改勞工法例,保障零散就業的婦女。
零散工的形式很多,但共同的是都不符合勞工法例所要求的連續性僱傭關係。據樂施會今年發布《低收入零散工概況調查報告》,顯示逾8成從事零散工的受訪者得不到基本勞工權益保障,包括不能享有如休息日、有薪法定假日、年假、有薪產假、疾病津貼、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等福利。政府於幾十年來並沒有就非「連續性合約」的零散工權益提出任何修訂。
現時零散就業的勞工超過16萬,當中超過一半是女性。而女性所從事的零散工種,主要在服務業、零售業及飲食業。本會與推廣員及零散工工會在今年也進行了調查訪問,了解到婦女從事零散工作,是因為家庭經濟壓力;他們也反映雖然工作零散時間少,但交通時間和交通費並沒有因工作彈性而減少。此外,零散工多數是勞動強度高的工作,辛勞程度並不比全職工輕鬆。對於政府鼓勵婦女成為零散工,但不給予適當保障,婦女都深感委屈及不憤。
本會認為政府應重新檢討「4.18」規定,改為僱員每月工作72小時便應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,並按比例享有勞工福利保障。

4.託兒服務加碼只是表面數字
對於幼兒服務,施政報告提出「將在沙田、觀塘、葵青及沙田增加約300個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」,當中100個名額在沙田石門,在2015年的人口政策報告中已提出但至今並未落實。但相對現時約10萬名 0-2歲的兒童,實在是杯水車薪。現時全港只有736個名額,再新加300個都不過千名。
對於幼稚園,施政報告只提出已落實免費幼稚園教學,但對於需要就業的婦女來說,是希望能夠有長全日制的幼稚園選擇。現時全日制的幼稚園學額只佔全部學額的25%,全港只有約21,000個名額,實在求過於供。半日制課程兒童只留校約3小時,婦女可就業的選擇條件更低。長全日制學生可留校至下午4時,可給予家長更多就業選擇。
政府的免費幼稚園教育只資助半日制的學生,若子女就讀全日制的幼稚園,家長則要支付最少3,000 元學費。這變相是婦女外出工作的收入用作支付託兒服務。
本會認為政府應提高全日制幼稚園與半日制的比例至7:3,以及提供更多資助名額,以減輕家庭經濟支出。

5.不照顧照顧者的施政
現任政務司在作為勞福局局時,就提出「協助祖父成為訓練有素的幼兒照顧員」,但支援照顧者的服務卻欠缺。最近,社會出現了數單照顧者不幸事件,反映了照顧的責任和巨大壓力。
本會認為政府應全面檢討現時對照顧者的支援服務,為需要照顧者設立更多日間訓練中心、社區照顧服務、暫託服務等,紓緩照顧者的壓力。本會也建議政府應設立照顧者津貼,確認照顧者的勞動價值和需要。

綜合本會建議︰
1. 研究及訂立「生活工資」機制,並由外判制開始推行。現時,外判合約中的工資水平,應按「工資及薪金總額按季統計報告」的相關行業/職業的平均工資,作為外判合約工人工資;
2. 應重新檢討「4.18」規定,改為僱員每月工作72小時便應受《僱傭條例》保障,並按比例享有勞工福利保障;
3. 應提高全日制幼稚園與半日制的比例至7:3,以及提供更多資助名額,以減輕家庭經濟支出;
4. 應全面檢討現時對照顧者的支援服務,為需要照顧者設立更多日間訓練中心、社區照顧服務、暫託服務等,紓緩照顧者的壓力;及
5. 應設立照顧者津貼,確認照顧者的勞動價值和需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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