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對疫情下外判清潔工的責任不可推卻
新冠肺炎病毒持續肆虐,清潔工作在疫情下尤其重要,工作量增加同時染疫機會亦大增。是次第四波疫情遲遲未見緩和,及至多幢大廈須進行強制檢測,油尖旺區出現過百宗確診個案,佐敦油麻地先後封區。在這些區域中,出現多名同區居住同區工作的政府外判清潔工人染疫、其同住家人或同受感染。
任職政府外判的清潔工人平均為60歲以上,70歲以上長者清潔工更為數不少;另外少數族裔的清潔工人數增加,少數族裔清潔工中尤其以尼泊爾裔佔大多數。長者本就是染疫的高危群組,而少數族裔礙於語言及政府資訊常缺多種語言,以至少數族裔較難緊貼疫情資訊。
據本會接觸的尼泊爾裔清潔工反映,幾乎所有通告、工作指引均是中文,他們難以閱讀。據工會了解,是次佐敦油麻地區有至少7名任職政府外判的尼泊爾裔清潔工確診,他們要停工住院,生計受到影響,亦未必能獲工傷賠償。至於受感染工友的密切接觸者,當中至少有5名亦任職政府外判清潔工。
在現行措施,確診者可獲$5000確診津貼,以紓緩治療期間的經濟困難。然而,新冠肺炎至今並未納入《僱員補償條例》所指定可獲得補償的職業病,如僱主不承認為因工感染則需要僱員自行申索,過程費時耗力。
因同事或同住,外判清潔工若被列為密切接觸者,需要進行檢測,即使檢測結果為陰性仍須強制隔離。隔離期間,工人無法上班,只能放無薪假,「手停口停」。
勞工及褔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網誌「鼓勵僱主體恤和諒解有關僱員的情況,作出彈性處理,包括在可行情況下容許僱員在家工作或讓他放取有薪假期」。「鼓勵」一字蒼白無力,沒有任何實質介入。政府作為最大外判僱主,連轄下外判服務合約都沒有相關規定,又如何推動其他僱主跟隨?
工會促請政府:
1. 規定其外判合約下若因檢測及強制隔離而未能上班的員工,均不應扣薪;
2. 把新冠肺炎納入《僱員補償條例》所指定可獲得補償的職業病﹔
3. 加入尼泊爾文作為通告及指引的指定語言之一。